八零漂亮后妈,嫁个厂长养崽崽: 071
那年代离婚的女人是没有家的,更别说宋招弟还生不出孩子。
很多承受不住压力都自杀了。
而这个关键时刻,寡妇死了,丈夫失踪。
她成了最可怜的人,没有人怀疑她。
宋招弟闻言,愣怔了好半天,随即冷笑一声,“你有什么证据?”
“只要在你家找出了尸体,就能证明我说的没错!”
林思思自信道。
公安同志也是被林思思这番发言震惊。
宋招弟:“找不出的话你怎么说?”
“找不出我给你磕头道歉!”林思思立即道!
她记得报道中写过,司念为了这桩案子,还多次陷入危险,当时她心有余悸的说:“对方是个很聪明的人,她将尸体放在了自己能看见的地方,却没有一个人能发现。如果不是我确定她就是凶手,必定也会被她精湛的演技骗过去。”
记者:“那尸体是在哪里发现的呢。”
司念回答道:“就在她的家里。”
……
所以林思思肯定,尸体肯定就在宋言之的家里。
宋招弟气笑了:“行,那我就让你们进去找!”
她说着,让开了位置。
公安同志看林思思这么笃定的语气,这会儿也是不得不进去搜查。
这桩十年前的悬案,要真能破了,还能拿到奖金,何乐而不为呢。
于是一群人进去翻找起来。
小老二想回家通知妈妈。
可是大黄怎么也不走。
他将那手臂粗的铁链子扛到肩膀上,背对着大黄朝着自家去。
和大黄呈现出一种拔河的姿势。
大黄已经是成年大狗。
可周泽寒还是个小孩子,即便是这段时间整天负重训练,他也不过是比普通的孩子力气大而已。
和一只一百多斤的藏獒比,那肯定也是比不过的。
大黄认为自己已经是一只成年狗了,所以它从来不听小孩子(周泽寒)的命令。
在家只有司念和周越深,还有瑶瑶的话它会放在眼里。
于是小老二就被拉着朝着宋家的方向走了过去。
小老二鞋底打滑,额头青筋暴起:“大黄,不能过去,妈妈说不能去人多的地方。”
周围的人看这么大一只狗凑进来,立即让开了道。
“哎哟,这不是周家养个狗吗?”
“怎么放出来了,吓死个人了,哎哟快躲开。”
看着中间让开的大路,这让大黄感到很有面子,脚下更是生风。
小老二生怕大黄闯祸,只能大声朝着家里的方向喊道:“妈妈,妈妈大黄要闯祸了,快来救命啊。”
司念正在浴室给瑶瑶洗澡,还真没注意到外面的动静。
听到小老二的声音,忙给女儿擦干,唤在实验室不知道搞啥的小老大给女儿穿衣服,跑了出去。
这才发现宋家门口站了好多人。
看见大黄正朝着宋家走进去,她立即呵斥一声:“大黄,坐下!”
大黄挺的老高的脖子一下缩了回去,掉头看了一眼它家狗妈。
总算是停下来了。
司念松了口气。
大黄很少有失控的时候,第一次还是进山的时候咬死了兔子,尝到了血腥。
但这一次又是什么?
她朝着宋家走了过去,周围的人很多,她不免有些疑惑。
小老二很得意的对大黄道:“叫你不听话,活该了吧?”
大黄喉咙里发出两声哼哼。
看司念走过来,尾巴不自觉的摇了起来。
司念拍了拍它的脑壳,“安分点。”
这才问旁边的人发生什么事儿了。
周围的人都认识司念了,立即就说起刚刚发生的事情。
“有个女人莫名其妙跑出来指着小宋说,她是杀人凶手,还说尸体就藏在她家里面,小司你说这离谱不离谱。”
司念眼眸闪了闪:“女人?”
“对,那女人年纪不大,跟你差不多,不,看着老一些。一上来就说自己知道真相,也不知道是从哪里冒出来的,看着眼生的很,像是个外地人。”
小老二扯了扯司念的衣角道:“妈妈,是那个不愿意嫁给爸爸跑了的阿姨。”
他想了想,不太确定的说:“姥姥好像是叫她丝丝。”
司念微愣,“林思思?”
“对!”小老二立即道:“就是这个名字。”
司念惊讶了,林思思?
林思思怎么跑京市来了,她不是考上了本地的大学,应当在那边上学吗?
而且还莫名其妙的跑过来,说宋言之是凶手,还知道尸体藏在她家里面?
自己和宋招弟认识这么久,了解大多情况,也都不过是猜测而已。
林思思怎么会知道这么的清楚呢?
司念刚想着,忽然记忆力就冒出了小说的剧情。
那是属于小说后期了。
林思思追寻傅炀来到京市,毅然不顾外人的眼光,说要做生意,想要赚钱。
这个年代,她这个年纪的人,基本很少有敢跑出来做生意的。
所以林思思的大胆想法,并没有得到多少人的看好。
就连傅家也不太支持她做什么生意,但是林思思是大女主人设,生意当然是要做的。
而且因为她是女主,什么贵人,机缘都赶着送到她面前。
或许是在之前的市里,她已经够出名了,已经写不出任何打脸的剧情了,所以只能换地图来到京市做生意,开启一波新的打脸剧情。于是林思思来到京市大家看她年纪小十分不看好她。
但是林思思硬是顶着女主的大光环,轻轻松松就结识了有钱人,然后有钱人从瞧不起她到被她的女主魅力征服,开启了做生意的光明大道。
当然其中曲折也是有的,剧情里,有钱人手下发生一桩悬案,被林思思轻易解决,最后还上了各大报纸,成了京市名人。
最终回家狠狠打了瞧不起她的亲戚人脸。
所以说,这桩悬案,难道说的就是宋招弟这个?
司念没有看见林思思来到这里,她的脑子甚至根本都没想到过这个剧情。
这会儿才意识到,女主到底有多强大。
居然在老家读书,也能跑来京市破案。
不愧是女主。
司念正感叹着。
这个时候,林思思从屋内走了出来。
她刚刚听见小老二的声音,觉得有些熟悉,还以为是自己听错了。
但又想着司念就在京市上学,所以才跑出来看一下,没想到竟然真是他们。
她很吃惊,没想到这一世,司念也来到了这里?
即便是自己已经改变了她的命运,可发生的事情,她都会碰到?
她有些心有余悸。
但转过头又想,现在那房子还封着,而且据自己的打探,这个案件并没有破解,还是一宗悬案。
那看来这一世的司念并没有破解这个案件的能力。
说不定这个案件本来就是傅炀破解的,硬是被她炒作到了自己身上呢?
现在没了傅炀帮忙, 她自然是没有这个能力了。
想到这个可能, 林思思松了口气,还颇有些得意的朝着司念挑了挑眉。
可惜了,这一世她没有得到四合院的机会了。
这个机会,现在是自己的。
“司念姐,好巧啊,没想到你也在这里?”
司念若有所思:“是挺巧的,不远千里来破案,你也挺厉害。”
其实司念有些奇怪,因为这会儿按道理林思思还在老家才对,傅炀都去了西北,剧情的主线根本就没有按照小说发展了。
可为什么林思思还是来到了京市,难不成就特意为了破这个案件?
林思思道:“巧合罢了,正好遇到这事,我实在看不惯这种封建迷信的事情,司念姐你在这边住了这么久,难道也没察觉到不对吗?”
上辈子司念把自己塑造的那么厉害、聪明,人人都夸。
林思思还以为她多厉害呢。
现在看来,也不过如此嘛?
司念听到这话,笑了。
她倒是察觉到了,但奈何她不想自找麻烦。
说来,林思思忽然跑出来破案,对她来说,还是一件好事。
不用自己出手,就有人解决,她坐享其成,何乐不为呢。
这会儿也乐得看戏。
于是装傻充愣道:“没有呢,这种事我哪里敢管。”
听到她这话,林思思越发得意。
偏这会公安同志黑着脸走了出来。
显然几人一无所获。
这几天连续有人报案说这个胡同里面有尸体,个个说的神乎其神的。
所以公安同志也不好不来。
但此次都无功而返,他们也很是恼火。
林思思看几个人沉默不语的表情,心里有些慌乱。
“抱歉了这位同志,公安同志没有在我家搜到你所说的尸体,让你失望了。只是被人诬陷这般,希望公安同志能还我一个公道!”
说完,宋招弟掩面拭泪。
大家纷纷指责林思思起来。
“我就说吗,怎么可能是小宋所为。”
“对,她那么憨厚老实的性子,怎么也做不出这么可怕的事情啊。”
“小宋平时看见流浪猫狗都会喂一下的人,居然被人诬陷成这样,太过分了。必须严惩!”
大家纷纷义愤填膺道。
一个外地人,莫名其妙的带着警察来搜查人家,还诬陷人,任由谁都看不下去。
林思思脸涨得通红,道:“我说的都是真的,肯定是你们没有搜查清楚,尸体肯定就在她家里面!”
公安同志被怀疑,不悦道:“我们里里外外都搜查了一遍,没有找到你所说的尸体,你是在质疑我们的搜查能力?”
林思思急得不行,因为这个案件,司念在报道上并没有说的很清楚,只是随口形容了一下,所以她确定就在宋家。
但具体在哪里,她也不清楚。
这会儿不信邪道:“你,你们在查一遍,肯定在的!”
宋招弟怒道:“你到底是谁,我跟你什么仇什么怨,你要这么陷害我!”
她愤怒的瞪着林思思,眼神好似要将她吃掉。
林思思被吓住,险些不敢说话。
到底没有真正接触过杀人凶手,那种眼神,是现在的她根本无法承受的。
林思思只感觉一股冷意从脚底瞬间窜上天灵盖,头皮都炸了。
这一瞬间,她才意识到,如果今儿个不能将宋招弟捉拿归案,那自己在京市的日子,绝对不会安全!
即便是司念在报道中,也曾提到过差点因此受伤。
她竟然是忽视了危险,而将自己放到了杀人凶手的眼下。
正在林思思不知道怎么办的时候,忽然众人听见屋内传来啪嗒一声巨响。
宋招弟脸色一变。
第四百二十三章 找到尸体
“什么东西?”警方有些疑惑的望向宋招弟。
宋招弟笑道:“可、可能是罐子吧,没事。”
“你家里不是没人吗,怎么会有这个动静?
宋招弟家只有一个垂暮老人,现在瘫在床上动都动不了了。
所以不可能是老人发出的动静。
警方立即领着人走了进去。
“妈妈,大黄不见了。”小老二刚刚一心关注着他妈妈,这会儿听到声音,一转身,才发现大黄不见了。
心里一惊,忙拉着司念道。
司念心里一咯噔,难道是大黄?
她忙跟着进去,却见一行人走进了厨房。
宋招弟快步走在前面,一进门就看见司念家的那只大狗不知什么时候进了她家的厨房,而它面前是掉在地上碎了一地的坛子,她来不及害怕,就听见后面的声音,忙低头去拾捡。
几个公安看着撒了一地上的灰尘,疑惑问道:“这是什么东西?”
“这是我给我公公磨的药粉,一位老中医给我开的,我闲着没事就磨了一些,放这里面。”宋招弟指着一旁炉灶上熬过不知道多少次的药说。
一行人对视一眼,有些唏嘘,这么多粉,那得磨多久。
他们刚刚搜查的时候,看过宋招弟的公公,已经是只见出气不见进气,估计是活不了多久了。
这年头丈夫死了,还能留下帮他孝顺父母的女人又有几个。
不免都有些佩服她来。
看来这件事,是他们误会了。
几人这样想着,就要离开。
司念跟在后面,看见大黄,也呵斥了一声。
“大黄,过来。”
大黄还没意识到什么事,摇着尾巴朝着她走过去,嘴巴里含着什么东西,献宝似的给她。
司念疑惑的伸手接过,细一看,竟是一根人手指骨!
“啊!”
她吓得大叫一声,触电般的将那块骨头丢了出去。
心惊胆颤!
几个公安也顺着方向看去,待看清是什么东西之后, 脸色顿时大变。
……
周越深刚回家,就注意到了宋家这边的情况。
他刚刚看见林思思匆匆忙忙的低头跑开,还以为她又来找司念麻烦。
这会儿刚走到门口,就听见宋家传来司念的惊恐声。
立即大步跑了进去。
宋家厨房站满了人,而宋招弟被一群公安围着,司念脸色苍白的站在门边。
他大步上前,握住她的肩膀,上下打量着她,“念念,怎么了。”
司念僵直的一下瘫在周越深怀里,指尖还在发抖。
周越深看一群公安从坛子里翻出一些骨头之类的碎渣,瞬间明白了是怎么回事。
有公安走了过来,道:“这位同志估计是被吓到了,你是他丈夫吗?”
看两人的动作,对方大概猜测。
周越深微微颔首,又问:“发生了什么事?”
公安简单的叙述了一些情况,道:“现在这里即将封锁,外人不能进入,你们回去休息吧,到时候要是有什么问题,我们这边会找你们的。”
周越深点头。
揽着司念走了出去。
眼神冷厉的扫了一眼大黄:“大黄,回去。”
大黄还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事情,吓得一哆嗦,忙追了上去。
这会儿它才意识到自己可能干坏事了。
周越深揽着司念回了家,第一时间便先进了浴室放水给她洗手。
刚刚那个公安说了,她手碰了死人的骨头。
被吓到了。
这会儿双手双腿都没力气。
周越深用香皂打起泡沫,揉搓着她的双手。
死人的骨头,别说是司念,即便是一个成年男人碰到了也会害怕。
周越深凝着脸色,嗓音却放的很温和,“不怕,我们进屋。”
他给司念擦干净手,一边将她揽在怀里安抚她的情绪。
司念的脸恢复了些许血色,唇色却有些苍白,她的心脏还在砰砰狂跳,胃里是翻江倒海的,一阵反胃。
这一刻,失去的魂魄仿佛才回到身体。
她低声应了一声,靠着男人进了屋。
周泽东听到外面的动静了,这会儿走出来看到司念脸色有些苍白,立即快步跑上前,担心地问道:“妈妈,你怎么了?”
“我没事。”司念摇了摇头,心里的不适感已经散了不少了。
或许是亲人都在自己身边,给了她力量。
周越深半抱着她进了屋子,让她坐到沙发上,去厨房给她倒了杯水,喂到嘴边:“喝点水。”
司念点了点头,就着他的手抿了几口。
心跳总算是缓慢了。
这个时候,小老二拉着大黄回来了。
小老二噔噔噔的跑了过来,“妈妈,你没事吧。”
刚刚他也不知道发生了什么,就听见司念叫了一声。
等回过神来,整个场面一阵混乱,他被挤了出去。
然后爸爸就从外面跑了进来,抱着妈妈走了。
他还有些懵逼呢。
大黄躲在他的后面,小步小步的朝着屋内移动脚步,时不时的用眼睛斜着看沙发,一边走,一边后腿肚发抖。
周越深目光一扫过去,它的腿抖得更厉害了。
几乎要站不稳,尾巴夹着,飞机耳往后使劲的缩。
抬着的前爪放也不是不放也不是,在空中时不时抖两几下。
模样煞是好笑。
司念本来挺生气的,看它这惊恐万分的作态,也是气不出来了。
抬头看周越深,他的神色阴沉如水。
大黄只敢用余光偷看他的脸色,都不敢正视他。
“我没事,你别这样,不要吓它。”她拉了拉周越深的手。
大黄倒也没做错什么,只是它忽然叼了根指骨送给她,实话说,司念当时三魂都下去了七魄。
但这会儿回过头一想,它也不是故意的。
狗的鼻子本来就很灵敏,不然也不会有军犬的存在。
只是司念没想到,大黄竟然会找到尸体。
难怪它一直朝着宋家钻。
周越深收回目光,应了一声。
垂眸,对上她眼睛,阳光落她眼里,柔软无比。
他将她抱紧了两分。
“没事了。”
司念点头。
……
第四百二十四章 神秘女子和大黄
接下来的几天,宋招弟被拘禁带走了。
宋家门口拉了警戒条,不让外人靠近。
几天后,法医检测结果出来,确定那滩灰就是十年前宋招弟消失的丈夫的骨灰。
与此同时,警察还在宋家研磨豆腐的石墨里面检测到了不少骨头的成分组织。
确定了作案工具。
人证物证都在,宋招弟终于承认了自己杀了丈夫的过程。
而这么大一具成年尸体的骨灰,警方却只找到一半。
还剩下一半没找到,询问之下才知,竟然是被宋招弟熬进了药里,给她公公喝了。
说这话的时候,外人眼中老实本分的宋招弟,脸上却露出了痛快诡异的笑容。
这让办案多年的警察也不禁感到一阵脊背发凉。
悬了十年的失踪案和凶杀案,总算破解。
而王二狗也成功被洗白了,警局为了补偿他这十年白坐的牢,还亲自上门道歉,并赔偿了一笔不菲的赔偿金。
王二狗都跑了好几天宋家了,他硬是没找到一点尸体的痕迹。
他都摆烂决定放弃了,结果忽然就破案了?
自己就洗白了,而且还拿到了巨额赔偿金。
整个人都懵了。
人在家中躺,清白天上来。
那他之前的努力爬墙是为了什么?
王二狗都不知道是高兴还是悲伤。
……
宋招弟竟然真是杀人凶手,这个消息一出,邻里邻居都十分吃惊和后怕。
这件事也瞬间传遍了大街小巷。
因为宋招弟丈夫的失踪,大家都在传播是被寡妇的鬼魂勾走了,才导致他们胡同住的人不多。
这个传闻传播了十年,经典到每个地方,小孩子贪玩晚上不爱回家,大人们都会用这个故事吓唬孩子,说你晚上要是不回家,会被寡妇的鬼魂抓走的。
小孩子们想起这个故事,都怕的晚上不敢出来解手。
结果居然是假的。
什么鬼怪根本不存在,就是人杀的。
宋招弟被判了无期徒刑,她的公公本来想安排给亲戚的,可宋招弟一入狱当天,他就暴毙而亡了。
亲戚来给他顺便处理了后事便离开了。
后来司念听闻,宋招弟的公婆对她并不好,因为宋招弟生不出孩子,总是被公婆指着鼻子骂,所以他们儿子出轨的时候,他们不仅不反对,还十分支持,说宋招弟不如一个寡妇。
在大家看来,宋招弟似乎并没有放在心里,还一心帮忙照料着他们。
谁知道,表面这么憨厚老实的人,背后竟然这般残忍恐怖。
当然,她被逼到这个极端,也少不了丈夫一家的问题。
这件事当然也上了报纸,不过照片上只有被偷拍的大黄。
“名侦探“大黄”携神秘女子破十年悬案!”这大大的几个字写在报纸上。
司念看见的时候,嘴角都是一抽。
她家大黄上报纸了。
而神秘女子的林思思,因为跑得太快,警方都还没来得及问她名字。
因为没人知道名字,所以只能写神秘女子。
大家都说她是寡妇化身来破案了。
林思思根本不知道这件事,因为她担心自己被宋招弟报复,所以趁着警察和宋招弟被声音惊动的时候,忙偷偷溜了,连夜就买火车票跑了,生意都不敢做。
因为她不确定那所谓的尸体到底在什么地方,而宋招弟一副根本不怕她的表情,这让林思思也有些不确定到底会不会和上辈子一样。
加上当时自己看的是报纸,肯定和实际情况有出入,所以她才不敢多待。
根本没想到,因为她的离开,而失去了一个出名的机会。
然而更倒霉的还不是这个,林思思刚回到老家火车站,一摸兜,兜被人划了个口子,张翠梅给她做生意的几千块不见了。
林思思气的浑身发抖,差点没吐血。
然而刚到家,就看见京市电视台播报着这个案件。
看见神秘少女几个大字而照片放的却是司念家的狗的时候,林思思差点气晕过去。
“据了解,这个案件是一名从天而降的少女所破。但不知为何,案件解决之后,此人消失的无影无踪,仿若从未出现过。”
“警方还为这只藏獒颁发了最佳搜寻奖,这只名为大黄的藏獒成为国内唯一一只拿到警犬奖章的藏獒……”
“专家提出,藏獒如果不是难以驯服的话,也是能有成为警犬的可能……”
林思思:“”
所以她大老远的跑这么一趟,花费了那么多住宿费车费,还被人偷了钱,是为了什么?
生意没做成,学校那边也催着她去上课,张翠梅看女儿狼狈而归,货没拿到不说,钱还被人偷了。
直接一个白眼,气晕了过去。
林思思的生意之路还没开始就结束了。
……
因为这个案件影响力很大,大家还以为神秘女子是什么化身,大黄也成了热门狗,很多人家都慕名而来。
还牵着各种各样的品种母狗过来,表示想给大黄介绍媳妇。
苗春华得知了消息,也匆忙赶了过来。
正好司念在拒绝抱着一只博美上门的女客人。
对方强烈要求想介绍自家的博美给大黄做洋媳妇。
司念看着那娇小的博美,实在是无力吐槽了。
“我家大黄还是未成年呢, 不好意思。”
她无视了对方期待的目光,直接拒绝。
介绍狗老婆可以,但起码也要身形相当的吧?
这体型和大黄,怎么也不搭吧。
司念光是想到那场面,都感觉辣眼睛。
但女人的狗似乎很喜欢大黄,还没进屋,就闻到了大黄散发的狗魅力,汪汪叫个不停,还从主人身上跳下,朝着屋内跑去。
挡都挡不住。
司念吓得不行。
大黄会有领地意识,平时有只狗路过都要被它吓跑。
这狗跑进去,不是找死吗?
偏偏女人的狗正处于发情期。
这会儿谁的话都不听。
大黄看着窜过来的小狗,龇牙咧嘴,面目狰狞。
小狗骚里骚气的躺在地上翻肚子给它看,它看都不带看一眼的。
司念跟进来看到这里,心里松了口气,大黄不打母的这个行为很不错。
换做是只公的,怕是早就打起来了。
不过那压低的吼声,明显是不让对方靠近的。
司念呵斥一声,“大黄,回你狗窝去。”𝓍ᒝ
第四百二十五章 参加宴会
大黄晒太阳晒得好好的,被这么一吼,委屈的站了起来,进了自己的小房子。
这是这几天周越深弄得小木狗窝。
因为老是有人带着狗过来,怕打架。
所以才会这样。
女人看到大黄比自己还大的身形,也是吓懵了。
她没见过这么大的狗。
显然在报道上,她只看见了大黄的英勇和帅气。
这会儿才意识自家的博美和大黄一点都不搭。
别人是身高差,他们是大人和奶娃的区别。
她想着司念一直拒绝,这会儿也是尴尬的脸通红,忙抱着自家狗走了。
苗春华跟进来问道:“这是怎么了?”
“大黄出名了,好多人说要配种。”
“哟,那不挺好,大黄这春天来了?”苗春华之前来过一次,倒是不怕这狗。
要不是大黄,她的限量版包包和证件就被偷走了。
她当时就觉着大黄帅气的很。
这会儿大黄这么受欢迎,她还觉得挺骄傲。
司念无奈道:“苗姐,你怎么来了?”
苗春华收回调侃的笑容,道:“我刚忙完就听说了这边发生的事情,没想到居然会这样,吓到你了吧?”
她都听说了,那凶手就在司念家旁边。
本来老陈以为,这套房子位置好,虽然这个胡同里面有凶杀案,但是隔得又不是很近,没什么关系。
所以才会把这套房子卖给他们。
可谁想到竟然阴差阳错的,就住在了真正的凶手隔壁。
这换谁知道了,都怕是吓得不得了了。
没找老陈麻烦,已经算好了。
她自然要过来探望一番的。
这会儿手里还提着几个袋子,递给司念,“这是我去香港回来顺手给你买的,一个包包,你看看喜不喜欢。也当是我们老陈做事不妥当给你们的歉礼。”
司念看那袋子,就知道是香奈儿的牌子的包包。
立即拒绝道:“要求是我们提的,这个位置读书做事都很方便,我们没觉得有什么不好的,再说陈老板也不知道这件事的内情,怎么能怪他呢?”
当初买这十几套四合院的时候,陈老板还因为周越深的关系,亏本卖给他的。
自己也是亏了不少钱。
加上司念是知道未来行情的,这种好事,她都是偷着乐。
哪里还好意思收人家的礼物。
苗春华道:“你还跟我客气,咱们什么关系啊,上一次你家大黄帮我抓到小偷的事儿,我都没来得及报答你们呢,你要是不收,以后我都不好意思来你家了。”
说完,她又从袋子里掏啊掏的,“对了,我还给大黄买了件衣服,不知道合不合身。”
她翻开衣服,递给司念,司念看了一眼,……lv的。
“……”
实话说,在未来她都穿不起这个牌子。
当然,现在她也舍不得穿。
谁曾想,她家的狗都穿上了自己还穿不起。
……
苗春华知道周家还有几个孩子,所以也不只是给大黄买了,只是几个孩子不太了解,所以给他们买的是一些玩具。
两人进了屋子聊天。
苗春华喝着司念泡的花茶,老神在在的道:“老陈很开心,说那边那房子不是凶宅,总算是能卖出去了,我才发现他手上居然还留着这么一套房子,还好他有点良心,没有把那套房子也卖给你们,就自己留着了。”
“说不定以后能拆了啥的,还能回点儿本。”
“不过我想着既然案件破了,那这套房子是不是也能用了?虽然不能住人,但别的也不是不可以,我想来问问你的建议,你觉得弄个什么好?”
司念想了一会儿, 虽然这个传闻是没了,但是死过人的房子肯定是不能住人的,确实是留着也浪费,于是她道:“我倒是觉得可以弄个庙吧,我发现大家都挺信这些的,弄个庙压一压,烧点香火,大家就不会害怕了。”
苗春华本来就比较信这些,一听这话,顿时眼睛一亮:“哎,我怎么没想到呢,这个想法好,以后我就不用大老远的跑别的寺庙了。”
苗春华一有想法就坐不住,一口喝完茶就忙告辞研究怎么建庙了。
司念本来想着,这件lv的衣服大黄应该穿不上。
谁知道大黄没多久,居然因为太热,得了皮肤病了。
司念带去医院,大黄因为毛发太旺盛,喷药麻烦,所以医生给它剃了个干净。
这会儿只剩脑袋上和尾巴尖尖还有毛,像是一头狮子。
但看起来也很搞笑。
司念万分心疼的给它套上那件lv。
大黄也是穿上名牌的狗了。
时间过得飞快,大黄长出毛已经是好一个多月后了。
天气总算是凉快不少。
京市的秋天特别漂亮,秋风瑟瑟,发黄的枫叶有人脸盆子那么大,枫叶被吹落一地,映衬这老旧的胡同,漂亮的像是一幅画。
之前寡妇房子已经被拆了,现在正在建庙。
苗春华是那种说干就干的人。
换做以前,打击封建迷信的时候,干这种事肯定是不能被批准的。
但是现在改革开放之后,倒是各方面都放开了,大家也不会因为害怕,而连烧个香都不敢。
当然,最重要的还是钞能力有权利。
只要这些条件都有,就没有什么是不可能的。
周越深现在的工作去谈合同, 开会,应酬比较多。
司念这才想到一个问题,一般应酬或者是参加什么宴会,都要带个女伴。
起码在未来,她那些同事,就算是没有都要去租一个给自己撑场面。
但周越深却没有提过这件事。
司念正琢磨着老男人是什么意思呢。
周越深回来就莫名其妙的问她想不想跳舞。
司念对跳舞倒是没有什么兴趣,但她忽然想起上个月这个男人情浓的时候问她会不会跳舞的事情。
不免多了几分兴趣:“你问这个干嘛?”
周越深顿了顿,说:“有个宴会,如果你想跳舞,我可以带你去。”
他这一个月都参加了七八场宴会了。
常常都有人问他为什么不带女伴。
起初周越深是因为第一次接触,所以并没有放心上。
后来知道司念会跳舞之后,他倒是想过,但是又想着她还要上学,晚上又和自己应酬,会累。
于是就没提。
今儿个老陈和她妻子特意叫他带司念过去玩。
才想着来问问她想不想去跳舞。
“哦,现在才叫?那之前你都是跟谁跳的?”
司念若有所思的望着他。
周越深顿了顿,低声道:“没有。”
司念:“没有什么?”
周越深:“没有和别人跳过。”
司念挑眉,“那之前你参加的宴会,都没人叫你?”
周越深点了点头又摇了摇头。
司念疑惑:“这是什么意思?”
周越深道:“我不认识她们,所以拒绝了。”
司念摸着下巴道:“哦,那意思就是认识就可以跳吗?”
周越深:“”
有种说什么都是错的感觉。
司念看他哑然,也没再调侃他,好奇的问:“你叫我去跳舞,可是你会跳舞吗?”
她倒是有些惊讶,周越深虽然比较细心,但到底是乡下长大的,应该不会这些东西才对。
谁料周越深却道:“会。”
司念惊讶了:“你什么时候学的?”
周越深细想一会儿,眉头皱了皱,似乎并不是什么很好的记忆,低声道:“以前部队扫盲的时候,经常会开一些联谊晚会,很多人都去跳舞。”
司念听完,顿时心里酸酸的。
哦,嘴上说拒绝了别人,实际是早就吃过更好的了。
好好好,是她小瞧他了。
“哦~”她拉长了声音。
“原来是早就学过了啊,我还说你不会的话,我教你呢。”
周越深老实道:“于东教的不好,我可以重学一次。”
司念听完,以为自己听错了,不确定的问:“于东教你的?你还特意让他教你,难道是想在哪个女孩子面前表现特意学?”
周越深一脸无奈的望着她:“自然不是。”
司念撇了撇嘴,“那是什么?”
周越深抿了抿唇,停顿了一会,才道:“于东跪着求我学的。”
当时他很不愿意的,但是于东哭着求他,加上钱给的到位,那会儿周越深也确实是穷,听说这这事儿自然愿意帮忙。
反正本来当时他的名声就很不好了,他也不在意这些。
于东当时被一个女人缠着,似乎是因为家里逼婚,所以才跑到部队躲避的,谁知道那女人追了过去。
当时周越深又因为很少和女人接触,传出了一些不太好的绯闻,比如关于同室友说怕他,以至于被分到单人宿舍的原因。
导致很多人认为他的倾向不对。
于是于东为了让那什么未婚妻死了心,所以才会求他帮忙跳舞。
之后对方以为他也是那个倾向,气跑了。
于东当时脚都被他踩肿了,休息了两个星期才好。
远在千里之外的于东打了两个喷嚏。
顿时一种不安的感觉油然而生。
他刚将爱心盒饭打包好,正想骑着自行车去给傅芊芊送自己最新研究的盒饭午餐。
结果一出门,就被一个女人拦住了。
对方怒目而视,“于东,你这个骗子,你不是说你喜欢男人吗!”
于东:“”
再说京市这边。
司念听说了于东和周越深居然还有这么一遭过去,笑的是眼泪都出来了。
“你以前居然是这样一个人?为了钱节操都不要了?”
周越深以前觉得没什么,但是这会儿回忆起来,却也觉得碍眼。
见司念笑的这么开心,他的脸上闪过一抹不自然。
这完全就是黑历史。
如果不是为了和司念解释自己的清白,他根本不想提起这种事。
司念还笑的这么开心。
周越深掐着她的腰,嗓音带了几分危险,“很好笑?”
司念一遍擦着笑出来的眼泪,一边说:“不好笑,不好笑。”
周越深:“”
“晚上在收拾你。”
既然他也会,自然也不用学了。
司念想着头一回和男人去参加宴会,自然也得打扮一下,不能给他丢了面子。
她以前上班的时候,公司也时常会举办一些宴会。
不过她那会儿并不喜欢跳舞,懂倒是懂一些的。
这会儿上楼就去翻自己的裙子,既不能太突兀,也不能太幼稚。
最终她挑选了一件开叉式的旗袍。
颜色是浅色,贴身的设计却又不会很紧,穿着很舒服。
而且也不露,显得很温婉大气。
司念穿上,又给自己盘了个头发。
稍微加个珍珠耳环和珍珠项链,搭配就很精致好看了。
她很少穿高跟鞋,但这个场面还是要高跟鞋才能撑得起来。
选了一双浅色系的高跟鞋搭配。
人虽然成熟了几分,但并不显老。
气质反而很温婉动人。
司念还给自己画了个淡妆。
妆容淡,口红颜色就要深,显得皮肤很好有起色,又不让人觉得浓妆艳抹。
司念提着包下楼的时候,几个孩子都看呆了。
“妈妈,你要出门吗?”
“妈妈,你今天真好看!”
司念笑着捏了捏几个孩子的脸,“今天好看,其他天就不好看了?”
“其他天也好看,今天不一样的好看。”
小老二费力的形容着。
司念哈哈大笑。
周越深也换上西装,手上托着外套。
领口的扣子解开几颗,露出半截古铜色的肌肤。
司念站在他旁边,更显的白的发光了。
司念觉得,找对象就要找这种,比自己黑,显白的。
她一站在周越深旁边,她就觉得自己的皮肤真嫩。
看周越深也盯着自己,眼神闪过惊艳之色,她还做作的转了一圈,问:“怎么样,撑得起场子不?”
周越深其实挺担心司念穿她那些明艳惊人又性感的裙子的。
因为那种场合,很多人的眼神总是流连女人身上。
让人反感。
所以他一边担心,又不敢提出建议。
这会儿看她穿着如此温婉却又不失气质。
心里的担心一下松了。
“很美,念念,很适合你。”
司念扬起笑容,朝他伸手:“那周先生,请吧。”
周越深抬手,与她十指相扣。
这次的宴会在京市最大的酒店举办。
算是这个年代的顶奢酒店了。
两人过去的时候,已经人很多了。
陈南和苗春华在门口接待客人。
司念才知道,今天是陈南公司一周年纪念日。
看见她来了,苗春华立即和她打招呼。
“妹子,快来,我还担心你不来呢,小周说你不喜欢这种场合。”
司念尴尬笑笑,小周可没跟她说过这事呢。
她掉头看身旁的男人,“是啊,我家小周担心我学习繁忙,所以都没怎么提过。”
被叫了小周的周越深:“”
这时候,穿着一身红色礼服,烫着大波浪卷的秘书走了过来。
“周总,您来了。”说着,就要帮他拿外套。
司念扫了一眼。
周越深微微颔首,没给她:“现在是工作之外的时间,陈秘书你可以自由活动,不用找我。”
陈密顿了顿,这才注意到和苗春华说话的司念。
她倒也不尴尬,礼貌的点了点头算是打招呼,先离开了。
司念收回目光。
苗春华却忍不住道。
第四百二十六章 主导者
“这不是老陈之前的秘书陈密?”
她盯着对方窈窕的背影,穿着火辣的身材,随着走动扭动勾人的细腰,啧啧几声。
“我还说被辞了,没想到居然分给了你家小周。”她的声音带着丝丝不悦。
如果不是因为这个场合,估计是打算要算账了。
司念收回目光,问她:“这个秘书之前是陈总的?”
“对,老陈可看中她了,说她有文化有才华。虽然年轻,但是不骄不躁,做得好,平时带出去很有面子,我之前就很不舒服了。”
苗春华因为这事儿,没少和陈南吵架。
以前陈南参加宴会,都是带着她去。
可是苗春华是个女汉子,不怎么会跳舞,而且不喜欢男人饭桌上那一套,觉得对她很不尊重。
所以两人总是会因为这件事吵架。
之后陈南要和外国人合作,招聘了陈密之后,就没有带她出去参加宴会过。
苗春华自己也是当老板的,好几次被人说看见陈南和他秘书同出同进,关系好,让她小心点。
毕竟陈密年轻漂亮,身材好,还有文化。
试问那个男人不心动。
苗春华回去和陈南吵架,让他换人。
陈南嘴上答应了,换了助理。
苗春华还以为真给辞了。
没想到好家伙,居然分给了周越深。
她气得不行,这会儿忍不住狠狠的掐了旁边的男人一把。
陈南痛的脸都扭曲了。
“你这是又干什么?”
“你不是说那陈密已经辞了?你这是什么意思?”
陈南愣了一下,回过神来,脸一黑:“你以为这个助理这么好找啊,人家有才还会多种外语,平时又没犯错,我莫名其妙的把她开了,别人怎么说?”
“我用的好好的,你非要让我换,好,我换了个,把人给老周做手下,你还有什么不满意的?”
陈南觉得自己很委屈,一个人才多难找,更别说陈密这样长得漂亮,跟着应酬又能撑场的助理更是百里挑一。
换一个做的不顺还要换,对他来说是一件很麻烦的事情。
再说人家又没做出什么出格的事情,怎么她了,非要找人家麻烦。
因为这件事,他都被外人嘲笑是妻管严了,在外倍没有面子。
这会儿都换了还找麻烦。
女人真是太麻烦了。
“我不管,那女人一看就不是什么好东西,你这不是害人吗?”
苗春华看到陈密就有种心理不适的感觉,她作为女人的第六感一向很准。
自然是相信自己的直觉。
陈南听到这话,一脸不耐烦,“我看你就是嫉妒人家比你年轻,比你漂亮。我说你们女人怎么就这么麻烦,看见一个比自己漂亮的女人就多想,总是怀疑这个怀疑那个的,你们不累,我还累呢!这件事再说,我现在很忙。”
他不耐烦的摆了摆手。
苗春华虽然是个女强人,会自己做生意赚钱,但被丈夫这样对待,也是禁不住的红了眼眶。
司念看着这一幕,她是反感的,当然反感的人是陈南。
他不认为自己有什么不对,只觉得是别人敏感,丝毫不照顾妻子的内心想法。
这种大男子主义的男人,简直就是她最讨厌的男性之一。
她上前安慰苗春华道:“抱歉苗姐,不应该让你问这种事。”
苗春华勉强笑道:“哪里的事,都是我自己嘴碎,你也没让我帮你问,我只是看不惯而已。但这个公司是陈南开的,我没什么插手的余地,说要抱歉,才是我更应该向你道歉。”
陈南给他们添了不少麻烦,周越深现在还帮助他扩展公司。
要真因为这个女人而破坏了夫妻两人的关系,她这辈子良心都会不安的。
苗春华做这行的,见过太多这样的男男女女了,打着老板秘书的名义,私下的关系多肮脏,她清楚的很。
女的不是好东西,男的更不是好东西。
现在陈南虽然没有和对方发生什么,但是她却已经感觉到陈南对自己的不耐烦。
早已没了当初两人才在一起时候的尊重和爱惜。
要不是因为孩子都那么大了,她有时候真想大闹一场。
司念摇了摇头。
不自觉的望向一旁和人说话的周越深。
他低垂着眉眼,侧脸冷峻帅气。
俗话说人靠衣装马靠鞍,周越深如今的身份,加上这身衣服,以及那张冷峻的脸。
很难不吸引异性的关注。
虽然现在两人关系还很好,周越深对她也好。
但他们结婚的时间不长。
多少夫妻才结婚的时候也是恩恩爱爱,甜甜蜜蜜的。
可时间一久,人就变了。
她不想有那天,但司念绝不会自信的认为自己能够改变什么。
人如果真的要变,那她也不会选择委屈求全。
爱情在她眼里,从来都不是第一位。
司念收回目光。
刚好与周越深投来的视线错开。
他顿了顿,刚刚有一瞬的心悸。
莫名的。
可看司念,她和苗春华说这话。
没什么变化。
周越深微微蹙眉,随口和旁边的人说完,走过来。
大手很自然的揽住她的肩膀。
柔声问:“饿了吗?”
司念摇了摇头,“还好。”
周越深看了看时间,差不多了。
“先进去吃点东西吧。”
司念点了点头。
一行人走了进去。
司念被安排在了苗春华的旁边。
苗春华的一边是陈南和他的助理。
他的助理是个男的,也很年轻。
周越深坐在她的旁边,过去是陈密和其他合作商。
大家有说有笑。
很多人都认识陈密了,因为她时常跟着跑。
不过司念确是第一次见。
她长得漂亮,五官明艳大气。
穿着的旗袍看起来温婉气质。
苗春华画着精致的妆,穿着皮草,两人坐一起就像是贵妇和千金。
平时都是盯着陈密看的人这会儿目光频频落到司念身上。
陈密已经够明艳漂亮的了。
可司念的五官却比她还要精致好看。
不过在这些男人的餐桌上,女人从来都不是主题。
更多的都是工作,女人在他们看来,不过是一个陪衬而已。
这会儿纷纷抬酒敬酒,“周总,初次见面,我敬你一杯。”
有人朝着周越深敬酒。
陈密立即站了出来,柔声笑道:“王总,我们周总今儿个要开车不方便,我替他向您赔罪。”
周越深皱眉,正要开口制止。
陈密就爽朗的先干为敬。
助理很多都是用来挡酒的倒也没错。
大家也不觉得有什么奇怪的。
立即夸她这个秘书实在靠谱懂事。
陈密礼貌的回笑。
她喝完坐下。
见司念盯着她,她笑道:“周夫人,您别误会,我只是想着这几天周总喝的有些多了,才会站出来挡酒,没有别的意思。”
这话说的好像是司念不如她关心周越深,明明知道周越深这几天都在喝酒应酬,却不知道站出来帮忙不如她贴心懂事一样。
司念挑了挑眉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