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人面桃花: 二十六、

    邵榕番外(四):无可奈何花落去
    闻蕙的孩子是足月产的,甚至还在妈妈肚子里多待了半个月,这让她很烦躁,差点以为小家伙在寒假里生不出来——小越出生后,她变了很多,月子只坐了一半时间,就开始了自己的学业和工作。
    她在一家外贸公司做兼职翻译,她一直坚持:“借我的钱一定要还上。”因为执意要和我把账目算得很清楚,我拗不过她。
    起初工作时,她应该被骂得很惨,电话里总是卑躬屈膝地用日语道歉。每天回来都很拼命学习补课,因为她对具体的贸易事宜拎不太清楚,需要补充的知识很多。
    我想帮助她,却不好开口。我不知道她怎么在孩子生下来后就变了一个样,她甚至害怕看到孩子——难道是因为他的父亲吗?好在孩子很乖,一般都不吵闹,狠心的母亲只喂了一个月的母乳。
    他的到来倒是给我的生活带来很大改变。我很喜欢这个孩子,毕竟也算血亲。
    天越,闻蕙给他起的名字。
    我没有追问孩子的姓,不想让她知道我的初衷。
    天越四个月大的时候,闻蕙有一天喝得醉醺醺地回了家,好在神智清醒,然后胃痛了大半夜。母子连心,天越也开始哭起来,我一边照顾小的,一边照顾大的……心疼得难以言说:“小蕙,以后再敢喝酒,我就……”
    她嘤咛一声,一手搭在了我的左肩。
    是什么时候开始,你学会了浓妆艳抹,你学会了烟视媚行?你瘦得快要让我记不得当年舞台上不可一世的风采。你何必把自己弄得全副武装,你在回避什么?
    她这样辛苦的日子,就算我开口都没有办法阻止,倒是我,甘心成为全职奶爸。她依旧沉心工作,还执意每个月都给我的户头存钱……
    有一天我半夜回家,看到闻蕙抱着天越在哭,脸都哭花了,睫毛膏糊在一起。她哽咽着:“我不是一个好妈妈,奶瓶还没有凉透我就给他了,你看他的胳膊都烫着了……”
    我连忙翻开他的小衣服来看胳膊,还好,只是微微泛红,“他是不是哭得很厉害?”
    “是啊,我都没有照顾过他什么,竟然都不会哄他,”她一脸歉疚,第一次感觉她有点母亲的意识,“后来他听到广播里放着钢琴曲竟然不哭了,哭得那么惨,突然不哭,眼泪鼻涕满脸都是,我好难受……”
    天越啊,你真要感谢你今天的天才表现,你妈妈终于要成为你的妈妈了!
    **** ****
    闻蕙毕业那年,已经有了相当丰富的外贸工作经验以及过硬的学历,我便向生意伙伴长谷先生推荐了她。长谷先生求贤若渴,留任了闻蕙。她的工作终于步上正轨,和小越的感情已经如胶似漆,她的工资已经可以聘一个钟点工来帮忙了。
    我向来尊重她的坚持,她之前宁愿一个人死撑,也不要我事事操心帮忙。
    说起闻蕙和我的婚姻,我似乎更加无耻。我骗她说诊所的所有医生,只要已婚就可以拿到福利房,虽然我有一套房子但是总还是希望有一套增加一点财产——她可能觉得亏欠我过多,难得有机会报答我一下,便答应与我结婚,甚至还主动提出要让小天越姓邵。
    这让我欣喜若狂,哪怕是名义上的。
    在她面前,特别是她变得愈来愈像个母亲,离开最初那样的逃避状态以后,我觉得很难再摆正自己的位置,日本有着再美丽的“花丛”都是徒劳。愈发厌倦商务应酬和公司里的尔虞我诈,我贪恋在家陪着小天越和她的时光。哪怕她在家衣衫随意,带孩子带得浑身脏乱都让我觉得很值得欣赏——我害怕了,虽然我并不需要用事业来与霍启安一较高下,但我不可能眼睁睁看着自己沉迷于一个不属于自己的家庭。
    当时想着一纸婚书会让我多点筹码,但爱情容不得一点杂质,愈发配不上她:希望她知道我的心思,又害怕她知道。便借故回了国,真的需要沉淀一下,整理自己的心情,到底要不要放手?
    这一走就是差不多两年的时间。
    也就是在那个时候,我认识了一个叫颜落的年轻作家,还有租她房子的小丫头年夕。后来的后来,我才知道年夕竟然还和闻蕙是同班同学,缘分这个事情真的是妙不可言。
    终于发现,学语言的女子到底是有着共同的地方,看着她,有时候会想起在日本的闻蕙。
    我每天在便利店做着只费力气不费脑的事情,有点颓废,不想打理日本的公司,全扔给了我得力的副理,自己最多看看报表,监督一下运作。
    不好不坏的营业业绩,对我来说已经足矣。
    像年夕一样单纯真的很不容易——但后来知道年夕的往事后,我才知道,她的纯真并不是因为傻,而是因为她本性就是如此。
    一个让人心疼的小丫头。
    而颜落,我看不透她,她的眼神仿佛经历许多,但是活得却那么孤独,总是一个人,除了面对文字的时候,有种不可浇灭的热情。
    **** ****
    我倒是没有想到,我竟然先收到了霍启安的邀请,还在这个破落的便利店——他的消息倒是灵通,那么他可知道闻蕙的近况,知道她已经在名义上是我的妻子?
    很显然,他不知道。
    那样的气定神闲是装不出来的。
    他看着其实并不好,很难相信这是霍氏总裁,真的是家庭和睦,娇妻稚子诸如此类全部让人艳羡吗?我用一个男人的眼光打量他,霍启安或许是我们三兄弟当中最像父亲霍秋阳的人了,但是他的双鬓全白,脸上线条刚毅,眸子很深,黑白分明。
    天越那双乌溜溜的眼睛简直就是他的翻版!
    我有点戒备,不知道他有何用意。他倒是很从容,他甚至还很客气道:“请允许我叫你一声大哥。”的确气度不凡,话语间却也处处暗藏锋芒,但是又很周到,告诉我霍家也是我的家,有我的一份,但是昔日上官小姐在我妈妈面前摆足面子的样子我不可能忘记,没有参加霍秋阳的葬礼算不得遗憾但至少表示一种轻视,所以我对于他的情意也不稀罕。
    霍夫人说过:“我给我儿子的自由也只是二十几年,之前他作什么我都不会干涉——但之后,他就是霍家的,不光是他这么一个人活着而已。邵夫人,你希望你的儿子也在霍宅失去自由吗?”
    并不交恶,也不交好,我们周旋得恰到好处。
    直觉告诉我,我并不讨厌这个人,甚至还有点可怜他,好在他把握时机,还爱过闻蕙、得到过她的爱。真的难以相信,他竟然会离开蕙蕙,甚至还舍得抛弃自己的骨肉——如果他都不知道这个骨肉,世界上报复一个人难道还有比这个更锐利的武器吗?我摇摇头,大步踏着离开了霍氏企业的大门。
    至于锦晨,有时候难免可怜他,会不经意帮他一把,终究觉得我和他才是一类人,比不得霍启安出身高贵,大鸣大放。霍启安对他也十分照顾,对亲弟弟也最多如此了。只是,很早我就发现,霍锦晨实在不是一个人才,既无城府,更不值得深交,两杯黄汤一灌,什么该说的和不该说的全都会告诉你。
    他被毁得很彻底——霍夫人这一石二鸟之计实在高明。
    霍启安要是得知他昔日的女朋友甚至连儿子都是我的了,会不会像对付霍锦晨那样对付我呢?想到霍启安把锦晨扫地出门使用的那一招之狠毒,让我不禁要重新审视他的能力。当然,上官小姐更让我厌恶一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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