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帝与妃: 14、第十四章

    小云不知道从哪捡了只猫。
    瘦骨嶙峋的,就连毛也被秋雨打湿贴在皮肉上,沾着泥土枯叶,只依稀看得出花色大约是白色。
    被裹在衣裙帕子中,很小,一只手就能拿起来,大耳朵耷拉着,有点丑,也有点像自由的小精灵。
    朝食过后,叶卿想要找小云,对方前几日说可以用凤仙花花粉染指甲,她很好奇于是想试试。
    一连唤了好几声都没有看见人影,于是走出房屋来到院子,便听见了后院竹林花丛中有????的声音传来。
    隔着花草,熟悉的青色身影蹲在地上,似乎在摆弄着什么。
    “小声一点呀……要是被发现了就不好……”
    她听上去有些慌乱,近乎是恳求的语气在说话,但被说的家伙很显然听不懂,在她手上发出了纤细的叫声,一声跟着一声,竟越发大了起来。
    “被发现就只能……”
    “小猫?”叶卿悄悄站在她身后,看清了对方手里的那一团。
    “啊!女郎!!”
    小云抖了抖,瞪大眼睛,第一反应竟是将那一团藏在裙摆下。
    “女郎怎么来这里了?”
    “我在屋内唤了你几声,见你没答应就自己找来了。”
    叶卿也半蹲在她身边,裙摆像绽开的花一般落了一地。
    “好小一只,是被雨水打湿了吗?”
    “似乎是的……”见叶卿不排斥,小云也放下心来,用衣服的一角包着那小小的一团,“之前也有野猫进来,但是都被赶跑了。”
    小云的用词很委婉,连忙和叶卿解释道。
    “陛下似乎很讨厌猫猫狗狗,所以院内看见了之后都会驱赶。”
    侍从们有好也有坏,人好一些的拿着杆子赶赶就当交差,人坏一些的就会不死不休,抓着了也不弄死,就这样慢慢虐待,等着对方咽气。
    小云之前见过那画面,连着做了一个月的噩梦,现在每每想起那些画面都觉得害怕。
    所以在后院看见这只猫的时候,只想着包起来找个角落放了,没想到刚抓着就被叶卿发现。
    叶卿垂着眼神色不明,没有说话,只是伸出手,隔着衣物触摸了那瑟瑟发抖的一小团,很凉,连该有的体温都感觉不到。
    被裹在衣裙中,面对威胁连爪子都不敢伸。
    “好可怜啊。”
    她说,话语轻的像是一阵叹气。
    秋风骤起,带来一股潮湿的气息,天色也低低的压了下来,恐怕是又要下雨了。
    叶卿的一句话,让这只小猫在她身边有了落脚之地。
    午食是和文帝一起用的,叶卿没有和他说小猫的事,只是照常用饭,试图在其中找到自己比较喜欢的食物。
    但心里总惦记着那小小的猫,被帕子擦干之后,才毛茸茸的露出雪白的底色,只有耳朵和嘴巴点缀着橘子一样的橙黄。
    好像网上之前有说过,这种猫性格是好还是不好来着?有些忘了。
    堂溪瑾看了叶卿好几眼,女孩的眼睛又黑又圆,思绪却早就不知道飘向了什么地方。
    那猫就这么值得惦记?
    “他们都说你讨厌猫。”
    冷不丁的,堂溪瑾对上了叶卿的眼睛,原来在不知不觉的时候,她早已经回过神来。
    “你讨厌吗?”
    “……”
    堂溪瑾迟疑了片刻,他对于猫这种生物说不上喜欢,也说不上讨厌。
    少年时期养过一只雪里拖枪,那是一只十分聪慧的猫,但也十分顽劣,经常仗着宠爱在字画上踩来踩去,被发现之后就撒娇扮乖。
    那只猫叫什么名字,最后又因为什么原因跑掉了,他此时竟有些想不起来。
    尘封过久的记忆再被翻出来,却早已被时间的虫吃得不剩多少。
    眼前依旧是少女困惑的眼。
    “为什么突然不说话了。”
    她这样问,不存在讨好或者害怕,只是一种纯粹的困惑。
    喜欢和讨厌都是一件简单的事情,但上位者的行动却会被放大无数遍解读,然后被构筑成全新的意思。
    堂溪瑾养过猫,却在猫跑掉之后没有去找,也没有养新的猫,或许他是想放那只猫走?又或者只是单纯地忘了这件事?
    这些都不重要,重要的是他这样行为背后代表的喜好。
    行为被解读,喜好被重视,既然不确定是否会引起陛下的厌恶,那么最好的办法是不让对方出现。
    于是水杉别居驱赶猫猫狗狗变成了一件默认的规则。
    至于文帝,他只是习惯了。
    这种东西的存在与否并不重要,他的眼中只会盛放着自己眼见的事物。
    叶卿不知道,她只知道对方还没有回答自己的问题。
    对话是平等才有拥有的权力,即使这份平等是对方精心塑造出来的表象,叶卿也不希望这样的权力消失。
    “无需管我,你想养便养。”
    他是这样说的。
    “所以是不喜欢也不讨厌咯。”
    叶卿一锤定音,得出了结论。
    但无论对方喜欢与否,对于她而言都不重要,重要的是那只猫能够留下来,留在她的身边。
    她还没有养过猫呢,以前在学校的时候也只能摸摸里面的猫前辈,或者对着手机屏幕另一端的毛茸茸们发出尖叫。
    有想过之后工作再养猫,却没有想到会在这种时候得到自己想要的东西。
    这种感觉轻飘飘的,像是泡泡一样。
    但既然是对方送过来的,为什么不接受呢?
    和堂溪瑾在一起的时候,其实二人很少说话,叶卿其实一开始很不习惯。
    在认知中,似乎言语是传达爱意的某种直接方式,现代的快节奏生活中,即使再含蓄的人也会面对这个命题。
    网络上更是将言语与爱意挂钩,似乎只要抱有这种东西的存在,就一定能找到话题,然后不断地了解对方。
    但叶卿并不是一个话多的人,无论在哪里都不是。
    “你总这样安静,是不喜欢这里吗?”
    堂溪瑾却觉得有些不对,他虽然和几个孩子不慎亲近,却也带过妹妹,知道这个年纪的孩子大多是坐不住的。
    顽皮逗乐,又或者自以为聪明做些傻事。
    而不是安静地像是墙上画,窗中花。
    叶卿正看着对方发呆,还未回过神却听见了这一句,没想好怎么回答,嘴比大脑快,就先回了一句:“没有呀。”
    不喜欢也不讨厌,但对于这样的问题,似乎只能给予否定的回答。
    她是父母眼里的老实孩子,就是有那种被丢下之后,捧着书也能自己待一下午的能力。
    “我只是不爱说话,”她想了想,指了指自己的大脑,“但是这里很热闹。”
    现代人都有的脑内小剧场罢了。
    堂溪瑾乐了,走过来贴了一下她指的位置,黑发又细又软,像是上好的绸缎。
    “看不出来,都热闹些什么?”
    “在想很多,以前的事,以后的事,很多很多。”她感觉对方摸自己的手法,像是自己今早用手贴那只小猫。
    “但总觉得想了也没用,所以在想给小猫取什么名字比较好。”
    叶卿今天的头饰终于不是坠着玉或者珍珠的流苏了,她总嫌那玩意麻烦,走几步就在耳边发出碰撞声,有的时候撞得人心烦。
    于是带着玉石点缀的绢花成了首选,缠在短短的耳边辫子上,简单清丽,却像春日花间的妖精。
    堂溪瑾之前从未在意过女人身上的这些小玩意,如今却像是宠孩子一般,什么好东西都往白水宅送。
    指尖还落在她脸颊边,只要一伸手就能圈住。
    正在被琐碎烦恼的人没有察觉,自然也没有看见过上方站着的人,对方眼中烧着一把火。
    回过神的时候,才发现二人的距离已经很近了。
    于是刚刚还在说话的人一瞬间又变回了哑巴,闭着嘴,垂着眼,屋内一片安静。
    引颈受戮般,叶卿等着那团火烧到自己身上。
    但什么都没有发生。
    还是怕,还是胆小,文帝有些后悔自己吓到她了。
    “不给他回信吗?”不知为何,他又突然提起了温则。
    或许是帝王也免不了比较,他也想着若是面对另一个人的话,或许叶卿的话语能多一些,笑容也会多一些?
    但每每有这样的猜想,怒火便想让他揉碎什么。
    揉碎二人之间的羁绊,又或者揉碎她这幅沉默的表象。
    这男人装什么。
    叶卿有些无语,这个样子是能回信的样子吗?怕不是第一天刚写好,这信转手就落在了他手中。
    她没有回答,只是喝了一口茶水。
    人倒霉就算连喝水都塞牙,喝的急了些呛到,一连咳嗽了好几声,茶水打湿了衣袖。
    可就算这样倒霉了,对方还是不肯放过她,大拇指擦过她的嘴角,将那抹水色细细擦去,唇边的胭脂也落在了指尖,那样显眼。
    然后手收回,衣袖落下,好似什么都没有发生过。
    “不回。”
    叶卿抬眼看他,又找理由说自己字不好看,写了只会让人嘲笑。
    逃一样离开了主殿,等回到白水宅才逐渐安心。
    文帝面色如常,看着对方远去的身影,他又何尝没注意到那某红,手在宽袍中摩挲,胭脂深深染在指纹中,颜色被晕开,变成浅浅的粉。
    像极了少女脸边的绯红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