美利坚:疾速追杀1924: 第266章 管李昱叫“主人”的白丝修女
奥莉西娅的突然出现,使李昱忙不迭地解除“狩魔感官Lv.A”。
若非如此,李昱根本没法以“平常心”来正视面前的奥莉西娅。
发动“狩魔感官Lv.A”后,看远处的人还不觉有异,但看近处的人,就会...
李昱站在圣莫尼卡海滩的防波堤上,海风卷着咸涩水汽扑在他脸上,像一层薄而冷的纱。他刚打完一通电话——不是打给简奈尔,是打给芝加哥的老朋友,那个在黑手党档案室里埋了十七年、连自己亲妈葬礼都只露面五分钟的阿尔·莫兰蒂。对方在电话那头沉默了足足八秒,才用沙哑得像砂纸磨过铁锈的声音说:“小子,你真问这个?不是开玩笑?”
“不是。”李昱盯着脚下翻涌的灰蓝色浪头,声音很平,“她办公室抽屉第三格,左下角夹层里,有一枚铜制怀表。表盖内侧刻着‘J.N. 1918’,背面焊着半截子弹壳。我要知道那颗子弹是谁打的,打在哪一天,打在谁身上。”
电话那头传来打火机“咔哒”一声脆响,接着是悠长的吐气声。“……你比我想的更疯。”阿尔顿了顿,“也更像你爸。”
李昱没接这话。他只是把手机换到左手,右手伸进风衣口袋,指尖触到一枚冰凉的金属圆盘——那是他今早从简奈尔公寓楼下的信箱里取出来的。信封没署名,但邮戳是洛杉矶本地,寄件时间是凌晨三点十七分。里面只有一张泛黄的明信片,正面印着1923年纽约中央车站的旧照,背面用钢笔写着两行字:
> “你数过第七根肋骨下面跳动的次数吗?
> ——它比你想象中更怕你。”
字迹是简奈尔的。可问题在于,李昱昨天下午才第一次当面告诉她,自己幼年时被父亲用手术刀剖开胸腔、取出一颗弹头的经历——那颗弹头,就嵌在第七根肋骨下方三厘米处,至今未取出。
他当时说的是:“医生说再动它,我活不过三十。”
简奈尔听完,只是静静看了他五秒钟,然后伸手,食指隔着衬衫布料,轻轻点在他左胸那个位置。指尖微凉,却像烙铁。
此刻,李昱把明信片翻过来,对着阳光细看。纸背边缘有极淡的墨渍晕染,像是写字时手在抖。他忽然想起三年前在布鲁克林码头,自己为追查一批失踪的德国化学师,潜入一艘即将离港的货轮底舱。那里堆满浸透煤油的麻袋,空气闷热粘稠如胶。他在最底层找到个铁皮箱,撬开后发现里面全是相册——上百张照片,全是不同年龄的简奈尔:七岁在教堂唱诗班,十二岁在波士顿实验室穿白大褂,十九岁站在芝加哥大学物理系讲台前,手指捏着粉笔,正讲解爱因斯坦新发表的广义相对论论文……最后一张,是去年十月,她站在洛杉矶警局证物科门口,手里拎着一只牛皮纸袋,袋口露出半截玻璃试管,里面液体呈诡异的钴蓝色。
照片背面全无文字。但每一张右下角,都用同一支蓝黑墨水笔,画着一枚极小的齿轮图案——齿数精确到九,外缘带三道平行刻线,像某种密码锁的纹章。
李昱当时没拆穿。他把相册放回原处,只顺走了最底下那张照片。
而现在,他摸出手机,调出相册里那张照片的扫描件,放大,对准明信片背面的墨渍。当钴蓝色液体在屏幕反光里微微晃动时,那抹晕染的墨痕竟与齿轮第三道刻线完全重合。
海风突然猛地一掀,把他风衣下摆狠狠抽向右侧。他下意识抬手按住衣襟,动作间,左腕内侧一道旧疤被袖口刮开——那是1922年冬天,在费城地下拳场,对手的指虎钩进他皮肉时留下的。疤痕扭曲蜿蜒,形如一条被钉在十字架上的蛇。
就在这时,身后传来高跟鞋敲击混凝土的声响。
嗒、嗒、嗒。
不快,不慢,每一步间距误差不超过零点三秒。李昱没回头。他知道这脚步声。就像他知道简奈尔永远会在他数到第七次心跳时出现——不多不少。
“你偷看了我的信箱。”她的声音从身后两米处响起,带着海风滤过的清冽,却没什么责备的意思,“还拿走了明信片。”
李昱转过身。
她今天穿了条墨绿色丝绒长裙,领口开得不高,但锁骨清晰得像解剖图上的标注。发髻松散,几缕碎发垂在颈侧,被风吹得贴在皮肤上。左手拎着一只鳄鱼皮手袋,右手垂在身侧,拇指正无意识摩挲着食指指腹——那里有道浅粉色的新伤,像是被什么锋利的东西划破后刚刚结痂。
“你寄明信片的时候,就知道我会去拿。”李昱说。
简奈尔笑了。不是那种对媒体镜头时的标准弧度,而是真正牵动眼尾细纹的笑,左边嘴角比右边高一点。“那你拆开信封时,有没有闻到味道?”
李昱一怔。
她往前走了一步,高跟鞋尖几乎碰到他鞋尖。“不是香水。是乙醚,混着微量苯甲醛。我调的浓度,刚好能让人在拆信瞬间产生0.7秒的视神经延迟——足够你错过信封夹层里那张底片。”
话音未落,她右手忽然抬起,不是打他,而是迅疾如电地探向他左胸口袋——就是放明信片的地方。李昱本能格挡,小臂横切她手腕内侧,两人手臂相撞发出沉闷一响。他立刻变招扣她脉门,她却顺势旋身,借力将他手腕往下一压,同时左膝顶向他小腹。李昱后撤半步卸力,她膝盖擦着他衣摆掠过,扬起一阵若有似无的苦橙花气息。
周围游客纷纷侧目。没人敢靠近。
简奈尔收势站定,呼吸都没乱。“你反应比上次快零点二秒。”她点评道,像在验收实验数据,“但还是没躲开我预判的轨迹。”
李昱看着她指尖那道新伤:“谁划的?”
“我自己。”她把右手举到眼前,对着阳光看那道痂,“用解剖刀片。测试神经反射阈值。顺便……确认一件事。”
“什么事?”
她忽然向前倾身,距离近得能看清她瞳孔里自己缩小的倒影。“确认你看见我流血时,瞳孔收缩的时间,是不是和你爸当年看见你妈咽气时一模一样。”
李昱喉结动了一下。
远处海浪轰然拍岸,白沫溅起三尺高。
简奈尔直起身,从手袋里取出一个扁平锡盒,打开。里面整齐排列着九枚银色胶囊,每颗表面都蚀刻着微型齿轮。“这是‘静默剂’。”她说,“能暂时抑制大脑杏仁核对恐惧信号的接收。服下后,人不会感到痛,不会颤抖,不会退缩——哪怕子弹正穿过太阳穴。”
她拈起一颗,递到他唇边。“试试?”
李昱没接。他盯着她眼睛:“你早就知道我父亲的事。”
“不止。”她声音轻下去,像潮水退去时的耳语,“我知道他给你做过多少次开胸手术,知道他每次缝合都故意少打两针,让伤口溃烂结痂再撕开,只为观察你的忍耐极限……也知道你十岁那年,在芝加哥贫民窟的地下室,用一根生锈的自行车辐条,捅穿了第一个试图强奸你妹妹的男人喉咙。”
李昱右手骤然攥紧,指节发出咯咯轻响。
“你妹妹没死在那天。”简奈尔继续说,语气平稳得像在读实验报告,“但你把她送进了修道院,从此再没去看她。因为你知道,只要她活着,你就永远无法真正杀死你父亲——你怕她某天会求你饶恕。”
海风忽然停了。
连浪声都像被捂住了嘴。
李昱慢慢松开手,掌心全是汗。“你调查我多久了?”
“从1921年你第一次在纽约地铁站徒手折断三个人的颈椎开始。”她把胶囊收回锡盒,“但我真正开始记录你,是在1923年6月17日。那天你出现在匹兹堡钢铁厂废墟,赤手拆掉整条传送带的轴承组,只为找出藏在第七个滚筒里的窃听器。而那个滚筒,恰好是你父亲当年设计的原型机编号。”
她顿了顿,目光扫过他左腕那道蛇形疤痕。“你总以为自己在追杀他。其实你一直在模仿他——用他的逻辑,他的节奏,甚至他挑选猎物时那种令人作呕的优雅。”
李昱忽然笑了。笑声低哑,像砂轮磨着生铁。“所以呢?你接近我,是为了研究怪物?”
“不。”简奈尔摇头,发丝在静止的空气中缓缓飘落,“我是来帮你完成最后一步的。”
她打开手袋,取出一份文件——牛皮纸封面,烫金标题《凯撒医疗集团人体实验伦理审查终审意见书》。翻开第一页,赫然是李昱父亲李振邦的签名,日期是1924年1月28日。
“你父亲上周签署了这份文件。”她指着签名下方一行小字,“同意将‘静默剂’临床试验权,永久授予凯撒集团下属‘普罗米修斯计划’。而该计划首席执行官——”
她指尖点在文件末页的印章旁。
那里盖着一枚椭圆形火漆印,印文是拉丁文:IGNIS ET SILENTIUM(火与静默)。
印痕正中央,嵌着一枚微小的铜制怀表零件。
李昱瞳孔骤然收缩。
简奈尔合上文件,声音轻得只剩气音:“你一直以为自己在找他。其实他早在等你来找他。就在今晚十点,洛杉矶港新建成的‘普罗米修斯塔’顶层。他给你留了把钥匙——插在第七根肋骨下方三厘米,那颗弹头旁边。”
她转身欲走。
“等等。”李昱开口。
她停下,没回头。
“那张明信片上的话,”他问,“第七根肋骨下面跳动的……到底是什么?”
简奈尔肩膀几不可察地僵了一瞬。三秒后,她终于侧过脸,右耳垂上那枚铂金耳钉在阳光下闪过一道冷光。
“是你的心。”她说,“也是我的。”
话音落下的瞬间,她左手闪电般甩出——不是攻击,而是一小团揉皱的纸。李昱下意识抄手接住,展开只见一行铅笔字:
> “弹头里没炸药。只有半张照片。拍的是1918年圣诞夜,你妈抱着刚出生的你,在费城医院产房窗边。窗外雪很大。她笑着,眼泪结了冰。”
纸背面,是同样熟悉的齿轮图案。
李昱攥着纸的手指关节泛白。
简奈尔已走到防波堤尽头,墨绿色裙摆在风中翻飞如旗。她忽然又停下,这次是真的回头,目光沉静如深海:“还有一件事忘了告诉你——你父亲给‘静默剂’设了最终保险。一旦有人试图强行提取配方,所有实验体将在七十二小时内发生不可逆的神经钙化。包括你妹妹。”
她笑了笑,那笑容里终于有了点温度:“所以,别想着硬闯。带上这个。”
她抛来一样东西。
李昱抬手稳稳接住——是个黄铜怀表,表盖内侧刻着‘J.N. 1918’,背面焊着半截子弹壳。
正是他今早描述的那一枚。
“这是钥匙。”她说,“也是锁。今晚十点,塔顶见。记得穿正式点——你父亲说,他不想在儿子葬礼上穿便装。”
她挥了挥手,像告别老友,又像送别祭品。
高跟鞋声重新响起,嗒、嗒、嗒,渐渐融进远处海浪的节奏里。
李昱站在原地,掌心怀表冰凉沉重。他慢慢抬起左手,用指甲刮开表盖边缘一道几乎看不见的接缝——那里嵌着一粒比芝麻还小的玻璃珠。他把它抠出来,凑到眼前。
珠子内部,封着一滴暗红色液体。
在正午阳光下,那液体缓缓旋转,析出极细微的金色微粒,像星尘坠入血海。
他忽然明白了。
简奈尔不是在帮他追杀父亲。
她是在帮他完成一场献祭。
而祭坛,从来不在普罗米修斯塔。
就在他第七根肋骨之下。
那颗弹头从来不是武器。
是引信。
是脐带。
是李振邦亲手埋进儿子胸口的,最后一枚活体种子。
李昱闭上眼。
海风再次呼啸而至,卷起他额前碎发,露出眉骨上那道陈年旧疤——形状细长弯曲,酷似一枚未引爆的雷管引信。
远处,一艘白色游艇正缓缓驶离港口。甲板上,一个穿灰西装的男人举起望远镜,镜头精准对准防波堤上的李昱。他没看人,只盯着李昱左腕那道蛇形疤痕,持续了整整四十七秒。
镜头移开时,男人嘴角浮现一丝几不可察的笑意。
他按下西装内袋里的发报机按钮,摩尔斯电码无声跳动:
> DOT-DASH-DOT / DASH-DOT-DOT-DOT / DOT-DASH-DASH-DOT
> (JUL)
发报机另一端,芝加哥某栋维多利亚式老宅的地下室里,一台改装过的特斯拉线圈突然嗡鸣。幽蓝电弧在铜线圈间跳跃,映亮墙上一幅泛黄全家福——照片里,年轻版李振邦搂着妻子肩膀,怀里抱着襁褓中的婴儿。婴儿左腕上,赫然缠着一圈细银链,链坠是一枚微型齿轮。
线圈正中央,悬浮着一颗暗红色玻璃珠。珠内金尘流转,速度越来越快,越来越快……
直到整颗珠子,发出婴儿啼哭般的高频震颤。